發布時間:2025-12-14 07:33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租賃雙方嚴格執行“租前報備”“先評后租”等制度,承租方要將人員密集的生產場所設在便于逃生的樓層或建筑,出租方要在承租方入駐3日內開展“三個一”活動……近日,《無錫市“廠中廠”從嚴管理十五條措施》出臺,復盤“廠中廠”事故發生救援全過程,對照事故情形和關鍵節點一一細化整改“補丁”,為租賃雙方全面制定安全生產“實操”路徑。
聚焦事前,有備無患。《措施》明確,出租方要嚴格執行“租前報備”“先評后租”和“變動告知”制度,綜合評估不同承租方的生產工藝特征與安全風險,嚴防風險疊加。同時,承租方也要如實告知自身工藝和設備等情況,雙方需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和安全使用承諾書。“這些納入舉措的‘租前互通’便于出租方引進租客時‘排兵布陣’,及時將風險隱患排查和清理完畢,實現安全的雙向奔赴。”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更加注重措施的落實,把‘要求’轉化為促進安全生產的‘實操’細則。”該負責人介紹,《措施》要求承租方入駐后3日內,出租方要上一堂“入駐開工第一課”,使用一次安全防護裝備,開展一回應急逃生演練。同時,承租方需做好“班前班后5分鐘”日常安全教育,組織員工每周至少走一次疏散通道等。“分析以往‘廠中廠’事故隱患,多數員工不清楚逃生通道的位置,不會使用應急救援裝備,導致應急逃生延誤。這些都與缺乏日常訓練有關,此次《措施》將應急培訓硬性融入日常監管,通過反復訓練,強化員工‘肌肉記憶’,避免發生事故時手忙腳亂。”
打通“生命通道”,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高效逃生。《措施》明確多層廠房出租方需增設疏散出口或室外樓梯,高層需配備逃生繩等應急逃生器材,“廠中廠”配齊“呼吸器、手電筒、安全哨、逃生繩”四件套,在廠區外合適位置設置應急疏散響應集合點等。同時要求承租方保持疏散出口和室外樓梯暢通,確保員工熟練掌握逃生路線、會使用消防器材等“應急逃生五必會”。
推廣應用“一鍵警報”等智慧設備。《措施》第九條、第十條要求出租方在公共區域合適位置安裝“一鍵警報”、通道占壓(安全出口)監測等相關技防設施設備,在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配備消防長鉤、鋰電池專業滅火器、智能AI攝像頭;承租方在車間配足滅火器、煙感報警等設備,在涉及危化品使用等重點領域,推廣人員定位卡等智能化手段。
“不少事故來自承租方違規動火,委托外包作業操作不合規,對于此類‘小動作’,出租方渾然不知,事故發生后甚至不知道廠區有多少人。”相關專家表示,這就要求務必抓住日常監管巡查的“牛鼻子”。《措施》第七條明確要求建立覆蓋承租方全體員工的花名冊,出租方需根據自身情況安排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甚至專業化的第三方物業公司開展安全巡查,承租方要對反饋問題即收即改,對危險作業及時報備,指定專人在非生產時段排查“兩通道一出口”占用堵塞情況。此外,《措施》還明確落實安全風險報告制度,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措施針對性、操作性極強,為‘廠中廠’租賃雙方履職盡責制定了簡明扼要的工作手冊,便于我們企業實操。”惠山區某廠區安全員說。據悉,我市現有“廠中廠”企業2.7萬余家,占全市工業企業總數的近70%。下一步,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特別是“四不兩直”夜查,確保《措施》全面落地生效,不斷提升“廠中廠”安全管理水平。
來源:無錫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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