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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6588 | 生成日期 | 2025-12-10 | 公開日期 | 2025-12-11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附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無錫禾旭置業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案 | ||||
當事人在經開區貢湖大道207號錫海珈苑外立面設置了5塊戶外廣告設施,面積共計204.84平方米,于2020年建設,2022年投入使用,目前內容為錫海珈苑內部商家的宣傳廣告,最近一次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為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4月18日,當事人未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許可,也未在有效期屆滿后自行拆除,違反了《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于2025年12月10日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來源: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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